村民集资修路要求“死者每人交500” 副镇长:不多干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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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4-20

原标题:村民集资修路要求“死者每人交500元” 副镇长:不多加干预

“道路是活着的人享受,去世的人也要交钱修路,这个难以理解!”村里修路需集资,每人预计1000元;去世的按“半个”算,每人500元;没有分土地的也按“半个”算,每人500元……近日,四川三台县芦溪镇青玉村6组准备修路,村民小组长在微信群发布需要集资的款项,其中去世的人也要交钱引发部分群众质疑。

村民赖先生称,自己的爷爷奶奶已去世七八年了,不明白为何他们还要交钱(修路),“如果钱不够,我们活着的人每人多交点都可以。”

这条土路因为下雨而泥泞不堪
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4月18日,红星新闻记者实地调查了解到,芦溪镇青玉村6组此次修队道,系原10组所在地范围,长度890米,预计45万元,村民自筹部分为14.5万元。该村6组组长表示,由于原10组统计人口为134人,每人1000元还差一万多元,因此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,决定“去世的人”和“没有土地的人”均按半个人算,每人交500元,这样就刚好合适。该村村支书胡一贵表示,村民去世后,土地没有被集体收回,其家属还在领取这些土地的各种惠民补贴,所以开会才有了这个决议。

芦溪镇副镇长王亮表示,这是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进行筹款,他们不多加干预,只是引导,只要不跟法律相违背,村民的约定就是认可的。对于村干部称“去世的算半个”,这种说法是表达方式有问题,应该是去世村民的土地还在家属户上,家属也在继续享受相关利益,那么在需要尽义务时,家属就应该尽义务。

集资修路:村民每人预计1000元

去世的按“半个”算,每人500元

“通知:原青玉村10组在外务工同志们,打(修)水泥路的指标已经下来了,大家要出点钱,国家拿点,我们社员们拿点,看打还是不打?每人预计1000元。”4月1日晚8时,三台县芦溪镇青玉村6组组长赖天和在微信群发布修路消息,征求村民意见。同时,他还发布了一条消息,晚上9点钟,每户户主到彭某某家的院坝开会。

微信群通知交费修路,去世的人按“半个”算

4月10日,赖天和再次在微信群里发布消息:“今天又开了户主会,每人预计1000元,请大家把钱准备好,2022年4月14日收取,请大家同心协力,下雨不走烂路。为了大家出行方便,支持一下工作,这也是为了大家,谢谢,请相互转告!”

“去世的人按半个算,每人500元,没有分土地的按半个算,每人500元。”赖天和再次在微信群发布了消息。

对此,有人在微信群询问,娶进来的新媳妇户口没在男方的,是不是这次就不用交钱?赖天和在群里回复,一样要给,现在是队上必须达到14万元以上才打得成路(道路硬化)。

“反正我们尽量把指标拿到,具体还是要靠大家啊!打不打得成(路)就靠原青玉村10组的社员同志们哦!”赖天和说。

村民质疑:道路是修给活人享受的

去世的人为何要交钱?“难以理解”

赖先生是青玉村原10组村民,对于去世的人也要交钱修路,他表示难以理解。

4月18日上午,红星新闻记者驾车来到三台县芦溪镇青玉村,进村道路已全部硬化,从村道进入该村原10组,则是一条土路,道路高低不平,还有上下坡。由于头天下了雨,道路上的泥土松软,且比较泥泞,当车在土路行驶时出现打滑现象,稍不注意就可能侧滑进路边沟里或坎下。

道路泥泞,驾车容易打滑

赖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这条路只要一下雨就泥泞不堪,车辆难以进入,步行也是一脚泥,天晴时则是一身灰。

“我们也希望能把这条路打上水泥,不过,去世的人也要交钱,这难以理解,因为道路是活着的人在享受。”赖先生介绍,他的爷爷、奶奶已去世七八年,根据规定两人需交1000元,分摊到他父亲三兄弟头上,每人330多元,“钱不多,但确实难以让人理解。”

赖先生的一位邻居张大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她家有7口人,但孙子孙女没有土地,因此两人算一份,而她老伴已经去世5年,算了半份,一家人一共交了6500元钱。

至今,赖先生的家人还没有交这1000元钱。在他看来,道路始终是活着的人享受,也是为下一代造福,“即使每人1000元不够,那么可以每个人多交一点,这都能理解。”

村上回应:村民开会决定的,“应该交费”

逝者土地未被收回,家属仍享相关补贴

4月18日上午,红星新闻记者找到组长赖天和,对于此次修路村民自筹部分,他表示是开大会时由村民提议,然后会议研究决定的。

赖天和介绍,这是一条队道,长890米,宽3.5米,厚18厘米,是村上向上级争取的指标,总造价预计45万元,需要村民自筹14.5万元。

“经过开会统计,青玉村原10组统计了134人,按照每人1000元,则还差一万多元。不过,原10组共有148人在领取粮食直补,所以有村民提议,去世了的人,土地未被收回,其家属仍在享受粮食直补,也应该交费,就决定按半个算;而且还有人没有土地,也按半个算。”赖天和说,经统计,共有7名逝者的家属在领取粮食直补,加上没有土地的,这样一算,村民自筹部分就够了。

对此,芦溪镇青玉村支书胡一贵表示,村里的人去世后,土地没有被集体收回,其家属还在领取这些土地的各种惠民补贴,群众就说该交,“这是村民开会大家决定的,不是哪一个决定的。”

对于有村民提出,活着的人是否可以多交一点呢?对此,赖天和表示,目前,每人交1000元都比较困难,还有家庭可能瞒报人数,所以要多交也难以实现。

胡一贵介绍,青玉村共有12个组,除了原来的10组外,每个组都通了水泥路。这个项目是今年3月由村上向上级争取的,也是为了给群众造福,如果收钱比较快,可能这个月就可以动工;如果慢,则可能下半年;而如果钱收不够就修不成。

当地政府:

筹款按“村民自治”原则约定

“去世的算半个”说法是村干部表达方式有问题

对于村民开会时提到的“粮食直补”,4月19日,芦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鄢玉香表示,2015年之前叫粮食直补,2015年之后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。村民去世后,家属是否可以继续享受补贴,这要看村规民约如何规定,如果规定村民去世后,村集体不收回土地,则家属还可以继续享受这个政策。不过,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也有规定,如果撂荒一年以上,村集体则将收回土地。

芦溪镇副镇长王亮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村上修路,村民自筹部分,一般是筹工筹劳,按照预算成本和具体核算后,政府出70%,群众自筹30%,现在群众自筹基本都以现金的方式筹集。具体筹集方式为召开村民大会,算出一个平均数,愿意多出的可以多出。

“这是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,每个村、组可能有自己的约定,是大家默认、认可的,只要不违法,村民自愿,就按这个执行,村民自治这一块,我们不多加干预,只是引导,只要不跟法律相违背,他们的约定就是认可的。”王亮表示,对于村干部称“去世的算半个”,这种说法是表达方式有问题,应该是去世村民的土地还在家属户上,家属也在继续享受相关利益,那么在需要尽义务时,家属就应该尽义务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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